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

羅彩霞通過教師資格認定 冒名上學者證書被注銷

羅彩霞通過教師資格認定 冒名上學者證書被注銷


  本報北京5月7日電 (記者 劉萬永) 備受關注的“羅彩霞案”有了新進展。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今天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如無特殊情況,“羅彩霞案”將在8月中旬開庭審理,法院將依法及時公正審理此案。

  5月5日,中國青年報刊發《羅彩霞案歷時一年陷于停滯》,報道“羅彩霞案”立案后遲遲未能開庭的情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今天,西青區法院向中國青年報發來《關于羅彩霞案件有關情況的通報》,介紹了羅彩霞姓名權糾紛案的進展。

  據介紹,2009年5月15日,西青區法院受理了羅彩霞訴王佳俊、王崢嶸、楊榮華、湖南省邵東一中、湖南省邵東縣教育局、貴州師范大學、貴陽市教育局姓名權糾紛一案。

  2009年5月19日,法院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貴州師大和貴陽市教育局;20日送達王崢嶸、楊榮華、邵東一中和邵東縣教育局。同時,發現被告王佳俊下落不明。

  2009年6月1日,羅彩霞提交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并追加貴州師大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為被告,法院再次向各被告送達羅彩霞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和參加訴訟通知書。

  因送達地址錯誤,2009年6月12日,法院再次向被告唐昆雄進行了郵寄送達。

  2009年7月15日,法院對被告王佳俊進行公告送達。《人民法院報》刊登了該送達公告,公告期為60天,于2009年9月15日屆滿視為送達。

  2009年6月4日,被告邵東一中提出管轄權異議。2009年10月9日,西青區法院裁定駁回邵東一中的管轄權異議,并向王佳俊公告送達該裁定書。2009年11月4日,《人民法院報》刊登了向被告王佳俊送達民事裁定書的公告,2010年1月5日,公告期滿,視為送達。

  邵東一中對裁定不服,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0年2月23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邵東一中上訴,維持原裁定,并公告送達。

  2010年3月29日,西青區法院指派兩名法官赴湖南省核實被告王崢嶸服刑地點及聯系開庭事宜。

  西青區法院表示,目前此案仍處在正常的審理過程中,法院是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開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無特殊情況,在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期滿后,預計在8月中旬開庭審理。法院會始終恪守法律規定,依法及時公正審理此案。

  另據西青區法院介紹,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已被收回并注銷。貴州省教育廳將假羅彩霞的學歷信息從網上提交,書面報請教育部學生司注銷學歷電子注冊,宣布證書無效。

  同時,羅彩霞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已經天津市教委認定通過。

  得知案件進展,羅彩霞今天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這個消息讓她重新燃起了希望,希望官司能盡快有個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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